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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建筑物中带有部分有围护结构的楼层(结构层高均在2.20m以上),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 )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第3.0.1条规定,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第3.0.2条规定,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