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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混凝土试配时,其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高( )。
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第4.1.7条规定,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②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20kg/m3,其中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60kg/m3,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5%;③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④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至45%;⑤灰砂比宜为1∶1.5~1∶2.5;⑥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即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m3。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