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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高层建筑何者可以不设消防电梯?(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3.1条规定,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①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②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③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