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防工程设计措施的限制不符合规定的是( )。
A项,《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2.15条第1款规定,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防空地下室必须符合: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平面,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B项,第4.11.4条第1款规定,在防护单元内不宜设置沉降缝、伸缩缝。C项,第3.2.11条第1款规定,当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有伸缩缝或沉降缝,且需开设连通口时,其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应在两道防护密闭隔墙上分别设置防护密闭门。D项,第2款规定,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不同时,其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按表3.2.10-2(见表)确定。由表可知,若两个相邻防护单元之间没有伸缩缝或沉降缝且防护等级不同时,高抗力的防护密闭门应设在低抗力防护单元一侧,而其低抗力的门设在高抗力的单元一侧。
表 抗力不同相邻单元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MPa)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