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性认识错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各参赌人仅用现金赌博,也即各参赌人所输给乙的赌资全部是现金。甲现场搜得李某身上现金才3000元,而甲、乙等人抢李某的钱款还包括银行卡账户上的4.5万元,共4.8万元,远远超出其当日所输赌资。因此,甲的行为不适用该规定,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甲以为自己是索取的是赌资,不构成抢劫罪,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A错误。
甲是否知道松香制作的食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的问题。对于在法的特别规制领域进行活动时,行为人必须努力收集相关法律情报,如果没有认真收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但实施的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应以犯罪论处。本案中,甲长期从事食品加工,有义务努力收集相关法律情报,《食品安全法》对外公开,甲一查便知,该违法性认识错误完全可以避免,因此即便甲不知道松香制作的食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甲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B正确。
在行为人对法状况产生疑问时,如果咨询了官方意见,因信任官方意见而产生错误认识,可以阻却犯罪。但本案中,甲咨询的是律师,律师并非属于官方机构,其意见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这代表不了公信力,因而不能阻却犯罪故意,故甲仍成立犯罪。C错误。
当行为人对法状况产生疑问,査询相关判例,发现判例有分歧时,遵从了上级法院的判例而产生了违法性认识错误的,阻却犯罪故意。本案中,甲根据B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与其将要实施的行为相同的行为无罪,而实施了犯罪行为,不具有违法认识可能性,阻却犯罪故意,因此,甲不成立犯罪。D错误。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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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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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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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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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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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