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我国《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

我国《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针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甲法官认为,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等犯罪的违法性重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相应地,过失损坏交通工具、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等罪的违法性,也重于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但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等罪的成立,要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因此,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成立,更应当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对此下列哪一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法官的解释属于缩小解释
  • B.甲法官的推理方法属于当然推理
  • C.《刑法》第124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准用性规则
  • D.甲法官使用了体系解释的方法
查看答案 纠错
答案: A
本题解析:

甲法官把《刑法》第124条第2款适用的案件类型,仅仅限制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类型上,因此属于目的论限缩。缩小解释是指作出比原词语含义窄的解释,这里并不存在“原词语”,不属于缩小解释。A项错误。

甲法官认为:违法性更重的犯罪,其成立尚需要“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违法性较轻的犯罪,其成立更需要“造成严重后果”,这属于当然推理中的“举重以明轻”。B项正确。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这里规定的“前款”,即表明该条款属于“准用性规则”。C项正确。

从解释方法看,法官在解释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时,参照了其他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因此属于体系解释。D项正确。

更新时间:2022-09-10 17:14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选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查看答案
单选题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 申报,逃避关税。甲的行为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
  • B.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 5万元。乙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C.丙在自已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 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丙向其同学 还本付息后,违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丙的行为 成立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转贷罪的想象竞合犯
  • D.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丁的行为构成公司、企业 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彳度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共用题干

  • 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 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 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共用题干

  • A.门面租赁费
  • B.食品过期不能出售造成的损失
  • C.张某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
  • D.停业期间张某依法缴纳的税费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共用题干

  •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共用题干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 A.王某
  • B.周某
  • C.李某
  • D.朱某
查看答案
单选题

共用题干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 A.人民法院
  • B.公安机关
  • C.监狱
  • 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共用题干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 A.王某
  • B.朱某
  • C.李某
  • D.周某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共用题干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 A.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 C.乙既不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 D.乙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查看答案
单选题

共用题干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 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 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 C.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
  • D.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