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明知某超市销售假冒红酒,故意购买该红酒后向法院起诉超市。审理中,关于王某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所称的“消费者”产生了争论。法官认为,仅从字面理解该条文,会掩盖“消费者”概念的完整含义,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击制假售假的立法宗旨。法官还通过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2条的潜在含义进行印证,“消费者”的认定标准不在于购买者的主观目的,而在于商品的客观上具有生活资料的属性。最终,法官认定王某属于消费者,判决王某胜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外部证成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补强和论证,法官对“消费者”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面向作为大前提之法律规范的解释,因此属于外部证成,A选项正确。
隐藏漏洞是指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虽已有规定,但依其规范目的或立法计划,应对该规定设定例外却未设定例外。简言之,法律的隐藏漏洞在于“应排除而未排除”,因此,填补某个法律概念所涉及的隐藏漏洞,便需要将这个概念本身所包含的某些情形,作为例外排除出该概念所处的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题干所反映是,法官认为,“消费者”概念的字面含义过于狭窄,遂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扩大了这一概念的外延,使其将王某的情形也包含进来。可见,这一过程恰恰与填补隐藏漏洞的情形相反,因此,“消费者”概念存在隐藏漏洞的说法不能成立,故B选项错误。
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法条间关系进行解释。法官通过揭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2条的潜在含义解释该法第2条中“消费者”的概念,符合体系解释的特征。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立法者的目的解释法律文本的含义,本案中法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进行解释属于主观理目的解释。因此,C、D选项正确。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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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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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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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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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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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