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预备,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有
A项错误。购买胡椒粉的行为是一种日常生活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但是不能作为预备犯处罚。也就是说,购买胡椒粉的行为本身并不是一种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即使行为人承认是为了抢劫,但他随时也可以否认自己是为了炒菜,难以证明他是为了抢劫。所以,对类似这样的行为不应当以犯罪预备处罚。 B项错误。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抢劫罪的着手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暴力等足以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主观,上想抢劫。但只实施,了尾随、进屋。该行为还没有对乙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紧迫的危险,即甲还没来得及着手就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现犯罪,故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 C项错误。刘某的行为认定为抢劫既遂。本题中,刘某伙同薛某预谋抢劫杀人,并在预备阶段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构成共同犯罪。刘某虽然中途放弃犯罪,未参与抢劫犯罪的实行过程,但在共同犯罪中,其未制止薛占全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亦未能有效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刘某之前所参与的购买刀具,该刀具也被薛某事实上用于抢劫,与薛某抢劫行为所致的危害结果未脱离因果关系,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D项正确。单纯的犯意表示,如行为人扬言要杀死或抢劫某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预备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本题中,甲已经为实施犯罪做好了主观上的准备,此时已超出单纯的犯意表示,而是体现为一种行为,这实际上是制造了犯罪的主观条件,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综上,ABC当选。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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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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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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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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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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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