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单独入室盗窃后被发现,向被害人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极力抓捕甲,经过现场的乙接受甲的援助请求并知道真相后,也向被害人的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不能查明谁的行为导致其脾脏破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乙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仅甲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但如果承认过失的共同正犯,甲、乙都要对死亡结果负责。具体分析如下:甲单独人室盗窃后被发现.为了抗拒抓捕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经过现场的乙在这个过程中加入进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构成抢劫罪承继的共犯,二人因此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如果查明是甲造成的,甲负责,乙不负责,因为乙无需对自己参与前的甲的行为负责:如果查明是乙造成的,甲、乙都要负责,乙在实施暴力(猛踢一脚)时,二人已经成立共同犯罪,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甲对乙的行为也要负责。因此,甲无论如何都要负责,乙则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不对死亡结果负责。如果承认过失的共同正犯,根据行为共同说,甲、乙有部分客观行为相同,且在行为前存在意思联络,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二人都要对死亡结果负责。综上所述,甲、乙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仅甲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但如果承认过失的共同正犯。甲、乙都要对死亡结果负责。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国家标志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我国公民的选举权,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根据港澳基本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必须辞职?
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有:
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某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