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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构成受贿罪的有( )

  • A.国家工作人员甲履行公务时没有受贿意图,履行公务后,受益者王某向其送感谢费,甲收受
  • B.李某向国家工作人员王某行贿,王某暗示可将财物送给乙(王某的情人),乙收受
  • C.国家工作人员丙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
  • D.国家工作人员丁收受请托人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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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C、D
本题解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A项,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1)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2)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3)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根据第(3)项可知,甲成立受贿罪。

B项,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并不限于行为人将贿赂直接据为己有,也包括使请托人向第三人提供贿赂。第三人明知请托人提供的是贿赂,成立受贿罪的共犯;不明知,则不成立受贿罪共犯。关于贿赂最终去向,不重要,行为人让第三人转交给自己或行为人让第三人自己留用,行为人都构成受贿罪。也即,行为人对贿赂的非法占有,既包括为自己非法占有,也包括为第三人非法占有。李某向王某行贿,王某暗示其将财物送给乙,乙收受,王某构成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C项,贿赂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丙收到了高于市场价格的房屋价款也算是收受贿赂。成立受贿罪。

D项,丁收受干股,干股是财产性利益,成立受贿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行为方式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即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这里的“职务之便”必须作狭义理解,是指主管、管理等权力,而不是泛泛的便利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26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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