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商业中心,地上7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为58000m2,地上部分设置餐饮场所、商场、国际影城、KTV、 文化创意馆、亲子游乐场等,地下一层设有超市和特色小吃一条街及消防控制室,地下2-3层为设备用房和汽车库,除5层个别餐饮场所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卡式炉和电加热外,其他餐饮场所均采用天然气管道集中供气。
该商厦为多产权建筑,地下3层至地上3层的所有权归周某所有,地上4层至7层的所有权人为赵某。周某和赵某将自己所有的各个区域进行招商运营并明确了各自区域范围内消防安全管理由各自负责,同时各自与租赁方在合同中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位于4层的KTV总经理王某为了迎合高端顾客的消费需求,对其内部装修进行升级改造。安排电焊工于某营业期间对豪华包房的钢骨架进行电焊加固。为缩短作业时间,未将施工区域和使用区域做分隔处理。电焊作业发生火花飞溅,改造区域的装饰物迅速被点燃,电焊人员于某见状,及时用放于疏散走道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灭火剂无法顺利喷出,火势继续增大,继而引燃了旁边堆放的装饰墙板,于某见火势失控,立即拨打“119”报警,随后打电话报告王某。此时该栋建筑内的声光警报器开始报警,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开始喷水灭火。KTV 的值班人员和顾客听到警报、发现火情后慌乱逃生。逃生过程中发现疏散通道的一侧堆放了大量的食品包装箱。15 分钟后,当地消防队赶到现场,但是由于消防车道被自行车、电动车阻塞,并不能顺利达到建筑底部,经过20分钟的疏通,最终达到现场将火扑灭。
事后进行事故调查,发现夜总会存在诸多火灾隐患。所配置的灭火器并非合格产品,据王某交代,此前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出不合格的灭火器,责令整改,王某为了节省资金,通过疏通关系,最终灭火器维保检测单位为其出具了虚假检测报告。此次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150万元,1人伤亡。在进行责任调查时发现,该商厦是当地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多次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其消防安全责任划分、消防安全管理比较混乱,消防应急预案和疏散演练也不到位,消防档案不完整。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停业整顿,但该商厦一直违规经营。
根据以上背景,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 314号,结合案例背景下列有关该商业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 314 号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 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A正确,B错误。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D错误。
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C正确。
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惠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E正确。
乙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m。
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 )。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级的装修材料上。
防护区应有能在30s内使该区人员疏散完毕的走道与出口,在疏散走道与出口处,应设( )。
某五层汽车库建筑高度为 28m,每层建筑面积为 3000 ㎡,设置双车道并按要求设置了消防 设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关于汽车库内的安全疏散设 施设置方案正确的是( )。
消防技术人员对某工业区进行消防检查,下列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生产场所中,符合安全出口设置要求的场所有(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火灾中人员的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提供照明及方向指示,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等构成。下列关于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建筑的吊顶可采用难燃材料的是( )。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 )连接。
下列关于安全检查表内容和要求说法,错误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