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300米的学校不能上,却被安排到2公里外的学校就读,某市一位适龄儿童在上小学时就遭遇了所在区教育局这样的安排,而这一安排是区教育局根据儿童户籍所在施教区做出的。根据该市教育局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儿童家长将区教育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原来安排,让其孩子就近入学。法院对此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请求。
下列哪项最可能是法院判决的合理依据
本题中“就近入学”原则是指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的范围内就近。E选项,原告离家300米的学校,并不在其孩子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原告孩子需要去离家2公里外的学校就读,这并不违反“就近入学”的原则。故答案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