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未约定保险费交付地点,保险费应在( )所在地交付。
关于保险费的交付地点,我国《保险法》没有作出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有约定的,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如果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在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人所在地交付保险费。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
从保险实践看,禁止反言这一规定主要用于约束( )。
( )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