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20万元,同时投保了交强险。该汽车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在交强险两次分别赔偿后,尚有25万元和10万元的赔偿责任。那么,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按保单约定在第一次事故赔偿20万元后,对第二次责任事故应( )。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
从保险实践看,禁止反言这一规定主要用于约束( )。
( )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