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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真题精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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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2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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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选题 1分

家在网吧上网,邻店乙、丙发生吵架并互殴,但无人制止,几家被误伤,甲的损害应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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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使他人免受损害的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包括两种情况:(1)直接责任。在没有第三人的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2)补充责任。在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的情况下,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甲的损害是由乙、丙造成的,应当由乙和丙承担侵权责任,网吧承担相应的补充责 任。所以,答案选择D选项。

2 单选题 1分

某公司货车在途经完工不久的高架桥是,大桥突然坍塌,货车倾覆,汽车重伤,货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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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6条第1款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新建的桥梁投入使用属于建筑物,其倒塌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 单选题 1分

某公安局官方微博公布了演员甲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的消息。某知名记者在其博客上转载了该消息,并上传甲与 乙、丙一起赌博的照片。该记者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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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人格权。甲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以及与艺人乙、丙一起赌博是违法行为,不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所以A、C选项错误。公民享有肖像权,但是他人合法的使用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为了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肖像;为了新闻报道的目的,新闻工作者有权在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像。因此记者的行为不构成侵权,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4 单选题 1分

甲、乙兄弟二人居住于院落中,四面南房为甲所有,无间北房为乙所有。甲在外地打工,乙独自在家。某日,院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建路人丙砸伤,丙方的损失应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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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本题属于物件损害责任,是指因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等物件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倒塌致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归责,甲乙两人对于院落的院墙都是所有权人,属于共同共有,对于 院墙倒塌造成的损害,如果甲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甲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答案选择B选项。

5 单选题 1分

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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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本题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B选项错误。乙与甲是兄弟,所以乙收养甲的子女适用特殊收养关系中的一种,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此类收养可以不受下列条件的限制:(1)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2)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所以C、D 选项错误。甲乙的收养协议有效且办理了登记手续,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A选项正确。

6 单选题 1分

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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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知,仅未成年人的父母享有探望 权,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在甲探望女儿时,乙有协助的义务,甲的探望权属于法定权利,乙无权擅自剥夺。所以C、D选项错误。

7 单选题 1分

甲向乙银行贷款,以其别墅设定抵押。之后,甲在别墅院内建造了独立车库。贷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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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车库属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所以B、D选项错误。

8 单选题 1分

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 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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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定的方法包括:(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题目中,乙是甲公司的董事长,是甲公司的 负责人,乙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甲公司的行为。乙利用职位便利,在签订合同中虚构事实骗取银行贷款,数额较大,成立合同诈骗罪。因单位成立合同诈骗罪采取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所以答案选D选项。

9 单选题 1分

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入“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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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 单选题 1分

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逃避支付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甲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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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逃避支付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骗取医院财物,客观上构成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甲私自刻制医院收费章,在客观上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但是,此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是手段,诈骗行为是目的,只需要以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即可,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 过程中,而且必须是经济类合同,所以,甲不成立合同诈骗罪,c选项错误。紧急避险要求有正在发生的危险,题中无危险存在,也与紧急避险无关,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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