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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委托乙单位将A材料加工成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B材料.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78500元,加工费为285000元,往返运杂费为8400元。假设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B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时,其实际成本为()。
B材料实际成本=(978500+285000)÷(1-5%)×5%+978500+285000+8400=1338400(元)
图示结构,各杆EI=常数,不计轴向变形,MBA及MCD的状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