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描述性使用的内容。
描述性使用是指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中的文字或图形等要素,用以善意地描述自己商品或服务的特征、产地等情况的行为。
《商标法》第59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描述性使用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其所使用的描述性要素本来就属于自然界或者社会公知范畴,并不是来源于商标注册人的智力活动创造。而且这种使用行为出于描述商品特征或产地的正当目的,没有侵犯他人权利的故意,在标识使用中往往还会伴有其他区别性要素,不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发展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现代租赁机构不仅成为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与银行、保险、证券一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保障。
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
( )属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进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 )类型机构。
金融服务实体至少包括( )方面的内容。
金融创新主要包括( )。
( )属于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
对中国银行建立专门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描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