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幼儿与教师之间的相互关系?
教师与幼儿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从社会大范围来看
幼儿和教师都是社会的基本成员,其相互关系是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尽管幼儿年幼弱小,但这丝毫不影响这一平等关系。这种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是幼儿园所有人际关系中首要而基本的关系,是幼儿和教师相互关系的基础。因此,在教育中要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反对专制的教师中心。
(2)从幼儿园小范围来看
在幼儿园里,幼儿和教师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社会保障幼儿地位和权利的责任具体化为教师的义务和职责,教师成为幼儿生存、发展、学习等权利最主要的维护者,幼儿则是被保护者;教师作为成熟的社会成员,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教育者,幼儿是身心均不成熟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是受教育者。在这个意义上,教师和幼儿又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不认识到这一点会导致教师的失职,导致教育上的放任自流。
上述教师与幼儿关系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前一个方面要求教师尊重幼儿;后一个方面则要求教师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教育幼儿的责任。只有尊重幼儿的教育才是真正的培养“人”的教育;而离开了对幼儿的教育和保护,尊重幼儿又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如何将这两个侧面加以最恰当地综合,是建立良好的教师与幼儿关系的关键。
“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这一看法给我们的启示是( )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价值在于( )
在认识过程中具有更为重要意义的飞跃是指()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 )
毛泽东第一次提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这个根本思想原则的著作是( )
真理的具体性体现在( )。
“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这一思想可以理解为( )。
毛泽东在( )这篇文章中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它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理论。这种一脉相承具体表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