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是多年未见的好友,某日两人分别带孩子(均6周岁)到游乐场玩耍时偶遇,聊得甚欢,忘记照看孩子。两个孩子在玩相同型号的玩具枪时将丙的孩子眼睛打伤,事后调取监控发现,是甲的孩子将其打伤。事故发生时游乐场工作人员在附近,但未及时制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2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虽然甲、乙家的孩子有共同的侵权行为,但根据游乐场的监控可以知道是甲家的孩子将丙家的孩子打伤的,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所以需要由具体侵权人甲家的孩子来承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A选项不当选。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2人以上实施危急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虽然甲、乙家的孩子都不承认自己打伤了丙家的孩子,但是并不是说不承认就不能确定实际的侵权人。游乐场的监控表明了甲的孩子为实际侵权人,故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选项不当选。
《民法典》第1188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由此可知,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归责原则。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对甲家孩子的伤害行为不加制止,游乐场存在一定的过错,需要对丙家孩子的受伤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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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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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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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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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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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