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甲租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甲租赁店铺。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乙有权请求甲根据市场利率支付利息
  • B.乙无权要求乙支付利息
  • C.乙有权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 D.如果甲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则乙有权解除合同
查看答案 纠错
答案: A
本题解析:

《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故乙无权请求甲支付利息。选项A错误、B正确。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故选项C正确。

《民法典》第67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选项D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

更新时间:2022-08-26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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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李某
  • D.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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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王某
  • B.朱某
  • C.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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