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将其父老汪去世时留下的珍贵研究手稿赠与其父之母校。并且在赠与合同中约定该手稿只能用于本校科研参考,不得转让和出卖。但该大学在接受甲的捐款时.将该手稿赠给甲。下列错误的是?( )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该附加的负担仅为合同上的限制。而不能否认学校已经取得该赠与物的所有权。据此,本案中,学校是所有人,其转赠行为是有权处分而不是无权处分,故A、B选项关于“该大学对甲的赠与无效”的表述是错误的。
即使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限制受赠人对于该赠与物的处分权,该限制也不得对抗第三人。
对于受赠人违反赠与合同所附的条件的,赠与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可以援引《民法典》第663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并向受赠人主张返还赠与物。《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问题在于,如果赠与人不行使撤销权并向受赠人追回赠与物,就不能否定赠与人的处分权。既然本案中大学与甲之间的转赠行为有效,那么,甲可以依据有效合同取得手稿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当然,这并不妨碍汪某事后追究大学的违约责任。
故,A、B、C选项错误,当选。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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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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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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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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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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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