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人于2015年设立美达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第二十条甲担任本公司的经理,丙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第三十五条若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须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方可继任公司股东资格。”2016年,丙被查出曾担任力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违法于2011年被吊销营业执照,丙对此负有个人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选项考查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禁止性行为和违反禁止性行为所得收入的归属。《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第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甲因挪用公司资金炒股产生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而非由行政机关予以罚没。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考查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人对股权的继承,应当是全面概括继承,既包括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也包括非财产性的权利,但是允许公司章程作出例外性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极强,若章程的约定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冲突,则均以章程约定为准,以尊重股东的意思自治。因此本题中,乙之继承人应经其余股东同意方可继承股东资格。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考查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公司法》第14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在本题中,丙虽曾担任因违法于2011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但自2011年至2015年美达有限公司成立已逾3年,丙可以担任美达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C选项错误,不当选。
《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要求,但对股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可以是股东,因为股东并不必然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管。D选项错误,不当选。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共用题干
共用题干
共用题干
共用题干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共用题干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共用题干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共用题干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共用题干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