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感知规律在教学中的应用。
教学中的感知规律包括四个方面:
(1)强度律。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因此,在直观过程中,教师应突出那些低强度但重要的要素,使它们充分地展示在学生面前。
(2)差异律。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在物质载体层次,应通过合理的板书设计、教材编排等方面恰当地加大对象和背景的差异;在知识本身的层次,应合理地安排新旧知识,使旧知识成为学习新知识的支撑点。
(3)活动律。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为此,应注意在活动中进行直观,在变化中呈现对象,要善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使知识以活动的形象展现在学生面前。
(4)组合律。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因此,材料编排应分段分节,教师讲课应有间隔和停顿。
“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这一看法给我们的启示是( )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价值在于( )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 )
在认识过程中具有更为重要意义的飞跃是指()
毛泽东第一次提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这个根本思想原则的著作是( )
真理的具体性体现在( )。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这一思想可以理解为( )。
毛泽东在( )这篇文章中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