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賦予其 与物质利益有关的利益的行为。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 授权的社会组织,给付对是处于某种特殊状态之下的行政相对人。行政给付以行政相 对人的申请为条件,其内容是賦予行政相对人以一定的物质帮助权益。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不属于行政给付的是( )。
行政给付是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内容 是“物质帮助权益或賦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C项属于企业内部的奖励行为,不是行政 主体的给付行为。
图示结构,各杆EI=常数,不计轴向变形,MBA及MCD的状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