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拟建工业项目(以下简称M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6年。根据市场需求和同类项目生产情况,计划投产当年生产负荷达到90%,投产后第二年及以后各年均为100%。该项目拟生产4种产品,产品价格采用预测的投产期初价格(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以下简称不含税价格),营业收入估算详见下表。
表M项目营业收入估算表单位:万元
注:1.本表产品价格采用不含税价格,即营业收入以不含税价格表示。
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6年,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的估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单位:万元
M项目没有消费税应税产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税金及附加费率为10%(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费附加3%及地方教育附加2%)。投入和产出的增值税率为17%(水、产品B除外,为13%)。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估算为23334万元。试估算该项目的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
(1)首先计算应纳增值税:
(产出)销项税额=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不同时,应分项计算)
(运营投入)进项税额=(外购原材料费+外购辅助材料费+外购燃料费+外购动力费)×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不同时,应分项计算)
应纳增值税=(产出)销项税额-(运营投入)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由于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期内并无销项税额可供抵扣,因此延迟至项目投产后,由销项税额逐年抵扣。
(2)税金及附加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教育费附加费率
地方教育附加=应纳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上述计算可得:
表应纳增值税和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单位:万元
计算说明:
(1)计算期第3年应纳增值税=当年销项税额-当年进项税额-以前年度待抵扣进项税余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3458-4836-23334=-14712(万元)<0,因此应纳增值税按0计算。(也即当年仅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623万元)。
(2)计算期第4年应纳增值税=14954-5373-(23334-8623)=-5133(万元)<0,因此应纳增值税按0计算。(也即当年仅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9581万元)。
(3)计算期第5年应纳增值税=14954-5373-(23334-8623-9581)=4451(万元)
(4)计算期第6-8年应纳增值税=14954-5373=9581(万元)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注明工程( )。
某工程工作逻辑关系如下表,C工作的紧后工作有( )。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关于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
利用经济评价指标评判项目的可行性,说法错误的是()。
当项目效果不能或难于货币量化时,或货币量化的效果不是项目目标的主体时,在经济分析中可采用()方法,并将其结论作为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费用效果分析基本指标是()。
总投资收益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
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预测分析中,市场风险分析包括( )。
某建设项目前两年每年年末投资400 万元,从第3 年开始,每年年末等额回收260 万元,项目计算期为10 年。设基准收益率(ic)为10%,则该项目的财务净现值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