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小王因营业收入比其他同行收人较低,心理感觉不平衡,在运营中出现争道抢行的行为,其行为可理解。
错误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可能对其他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造成威胁。驾驶员应当安抚好自己的情绪,不能有报复心理,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出租汽车驾驶员小王因营业收入比其他同行收人较低,心理感觉不平衡,在运营中出现争道抢行的行为,其行为可理解。
行车中做到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和提前预防是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具体表现。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心理素质是安全行车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因骚扰、吸毒、超速等方面遭到投诉的,经营者应当暂停该驾驶员提供服务。
乘客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有疑问,可拨打经营者服务监督电话、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投诉。
乘客投诉会给出租汽车驾驶员带来麻烦,所以驾驶员可以不配合投诉处理。
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乘客投诉处理率和乘客满意率均达到100%。
乘客下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提醒乘客通过客户端、拨打服务监督电话等形式对其服务评价为优。
出租汽车经营者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在24h内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规定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及办公地点,但可以不设服务监督电话。